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和情节发展的独特观察和理解,提升我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感知作品中的音乐和节奏,以下是好文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乔布斯》读后感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
《乔布斯》读后感篇1
史蒂夫·乔布斯,一个影响着全世界的传奇人物。他一双充满了智慧的眼睛,已经被全世界人们所铭记。这本书讲述的就是乔布斯成长、成功的故事。
他的童年并不像其他孩子那样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刚出生不久乔布斯就被人领养,收养他的夫妇给他取名“史蒂文·保罗·乔布斯”。
他的养父是一个高中退学生,对机器有极高的热情,他的养母是一个记账员。他们为乔布斯创造的童年,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典型模式。
他的养父把他对机械和汽车的热情传递给了乔布斯,通过汽车,乔布斯第一次接触到了电子设备。像大多数孩子一样,他受到身边大人们的热情影响。乔布斯对住在周围的父亲们研究的很酷的东西充满了惊奇,经常问这问那。他的养父母发现他是一个非常聪明非常任性的儿子,竭尽全力去适应他,想尽办法让他学到更多东西,送他去好学校,满足他的需求。
在学校的那会儿,乔布斯的智力已经超过了同班同学。四年级快结束时,学校允许他连跳两级,升到七年级,他的父母只让他跳一级。初中时,他加入了惠普探索者俱乐部,他觉得那儿就是他的天堂,他们会经常讨论led的一些问题。有一次他获得了参观惠普全息摄影实验室的机会,在那里他看到了惠普当时正在开发的小型计算机,并爱上了它。高中时,乔布斯认识了沃兹,“沃兹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比我还懂电子学的人”乔布斯是这样说的。沃兹的发明、乔布斯的创意,最终创建了苹果公司。
乔布斯虽然没直接发明很多东西,但是他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不断创新,他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改变了一个又一个的产业。
我和乔布斯一样,都喜欢科技类的东西,他的故事让我感到我要是再多一点热情,多一点想法,多一点思考,多一点学习,坚持不懈地努力,也许就能成功。
《乔布斯》读后感篇2
书不是我买的,是公司买的。那天早上我坐在青浦办公室角落里,神情恍惚,尽管是自己愿意调去新办公室的,内心还是有种被分离,被遗弃的感觉,我走到那边去打杯水喝,领导刚好从他办公室房间出来,然后他甩手把书递到了我面前,是乔布斯传,一本我想看的书,当时为之一震,内心泛起涟漪,他说了一句“恩,还是你先看吧”,眼睛望着另外忙碌着的几名同事,我心里“哦”了一声,于是你就看见了一位年轻的职场女性在短短时间内经历的失落、高兴再到平复的心情。
这本50万字的书,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有的地方看得还算仔细,有的地方就只能跑马观花了。因为是中文译本,所以文采上没多少可取之处,好在故事本身内容丰富,阅读无障碍,但苦于书本太厚,也有一些计算机专业术语加上驳杂的外国人名,要一口气读完,还是要有很大的肺活量的。好几次在阅读过程中停下,看看自己已经看了多少,占几分之几,刚开始很是让人沮丧。书在内容编排上有个很大的特点,将乔布斯的生平分成42个章节来回顾,按照时间和那段时间相关的重要人物或经历的重要事件或推出的重要产品,而且结合得相当好。作者是个写传记的老手,当然他的其他著作我并未读过,只是这本书,这本书如果细细读来,你会发现并不是乔布斯一个人的传记,而是可以说包含了相关领域很多大腕大咖的生平叙述,也甚至可以说描绘了一群赋有创新精神的人50多年来的奋斗史,甚至可以说叙述了整整一个计算机行业的诞生和发展史,鸿篇巨制。在阅读过程中,我也会对作者这种刻意扩大、对其他名人的大篇幅赘述嗤之以鼻,因为我认为他在借此提升这本书的价值,而使这本个人传记可能受到不那么纯粹的影响。个人看法。本书歌功却没有颂德,比较如实客观的展示了一位行业领袖、创业楷模的嬉笑怒骂、生老病死的人生轴卷。
2月17日晚,(读书笔记 )我把书带回住的地方,安安静静把书看完了,哭了半个小时,睡下了。
好吧,其实我不喜欢乔布斯,因为在他眼里我肯定是属于笨蛋、狗屎那一类的,乔是完美主义者,自己看得上的人就是天才,是座上客,看不上的就是傻瓜,一无是处。他让“天才”欣喜又惴惴不安,让“笨蛋”愤怒、绝望、沮丧。因为本能的,我会因为恐惧而逃避那些让我没有安全感,没有自信的人。可是,我又非常羡慕他,羡慕他的热情与执着,羡慕他少年成名,才财俱得,羡慕他留下了好看的印迹,为这个世界留下了科技与艺术结合的美好典范,是呀,多少人,书中的那些人,书外的同时代千千万有追求有梦想的人,是真的该对乔布斯多么羡慕嫉妒-恨啊。我不喜欢他,也不至厌恶他,尽管他自以为是、有功利心、控制欲强、甚至对亲人挚友撒谎背叛,我会同情他,因为一本书看下来,基本可以断定,他的人生是急迫的,是抑郁不安的,是操心过度的。书中多次提到他在无法承受的压力面前就是当众大哭,我第一次看到时觉得他还蛮孩子气嘛,蛮可爱的一面,渐渐你就会越来越同情他,他的内心那么急迫想要一件完美的署名于自己的产品,当他受到质疑,不被支持就会难以自持,他以自己的艺术品味为荣,对呆板僵化嗤之以鼻,殊不知别人也对他的冷酷暴戾、瞬间情绪化、磁场般的歪曲事实横眉怒对,我还是同情他,因为他飓风般的气场与做法伤害了一些重要的人也伤害了自己。作为代价的,他创造了苹果,如愿以偿的,他被称为“苹果之父”,这一点看来,他是成功的,但说不上是完美的、幸福的。在我的概念里,幸福的人是淡泊明志、从容不迫、能安享天伦的人,就是前几日有人空间里传的那位画画养花的老奶奶。
领导让我们看乔布斯传可不是为上述那些感想,主要还是站着公司层面来考量,如何挖创业之意志,创新之精神。我的领导能一目十行,但可能不愿意提笔写太多废话。他转发了一条最高层领导的短信给我,并敦促赶紧写一篇读后感。短信内容是这样:
——“刘老师,推荐速读《乔布斯传》,这书较客观记录了一个伟大公司的历程。我近一个月才读了3/5,现深感该书不但有助于公司研发部门,对我司营销、管理及技术业务开拓也大有裨益,尤其是乔在产品设计中强调的专注、价值、从繁至简,从复杂中找规律,注重细节等理念,将使未看该书的同事们受益。 吴桂昌敬上” 短信后面其实还有四个字“棕榈桂昌”。我们的领导就是更宽厚和善,我们喜欢这样也乐于这样,大底骨子里我们还是缺乏竞争意识的。(感觉我拿这条短信给自己贴金了,其实我也犹豫,但是吴董言辞恳切,其谦恭和蔼的形象跃然纸上,也无什么损害;至于我的直属领导刘老师虽然我很敬他,有时候怕他,但我很信任他,理解他,相信他也不会同我计较太多,只是他不曾想这读后感会是这样子。)
沃茨与乔布斯的区别就是前者是一个天才般的闭门造车的技术人才而后者是发掘、利用天才的社会活动家&商人,慢慢建立品牌成为了企业家。创业跟创新这两类人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而能将这两种本事集于一身的人实在凤毛麟角,私以为盖茨可以算是其中一个。这本书的男一号是乔布斯的话,第二男主角可以说就是盖茨了。这不得不引申到封闭式系统vs开放式系统,独裁式管理vs议会式管理,感性vs理性,艺术vs技术,品味vs实用……这两个硅谷里成长起来的大树,盖茨正直有势,乔可能生在风口——风致有形。要理性有理性的光辉,要感性有感性的完美,合上书的那晚我之所以恸哭是因为,恩,因为我已泯然众人矣,没有牢靠的技艺擅长,没有持久的做事激情,可是却梦想着能挤入上流社会,然后又觉得为时已晚,痴人说梦,然后又开始纠结,到底是要急迫操劳、风光显赫还是要从容不迫、安贫乐道?其实这两种都算富足的人生。人生苦短,最可怕是一辈子劳碌困顿、一生嗟叹。
乔布斯这本书里出现了不少富有哲理的句子,我喜欢的一句是:过程就是奖励;有同事喜欢:预见未来的最好方式就是亲手创造它;比较经典的还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有可能真的做到;大繁至简;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领袖与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最经典的,也越来越喜欢的一句就是:stay hungry,stay foolish ~
《乔布斯》读后感篇3
无论被家人们怎样训斥,我都不曾顶过一次嘴。他们的一两句训斥,于我而言,如同晴天霹雳般强烈,简直令我发疯。别说顶嘴了,我甚至认定这些责备正是万世一系的人类的所谓“真理”,而自己则毫无践行此真理的能力,因此恐怕自己已经无法与人类共处了。所以我连与人争执和自我辩解的能力都不具备,若是别人说我什么,我就觉得对方说得对极了,都是自己做错了,总是默默地承受着对方的攻击,内心感到极度的恐怖。
当然,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备与训斥时,会觉得愉快,但我从生气的人们脸上看到了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遇到机会,就会像那些温顺的卧在草原上睡觉的牛,突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肚子上的牛虻一样凶狠。突然看到人类在生气时暴露出来的这种丑恶本性,我总是感到毛骨悚然般的战栗,一想到这种本性或许是人类赖以生存下去的一种资格,便对自己几近绝望。
我对人类总是感到恐惧,终日战战兢兢,对于作为人类一员的自己的言行没有丝毫自信,于是我将自己独有的烦恼深藏在胸中的小盒子里,竭力将这一忧郁和敏感隐蔽起来,一味装出天真无邪的乐天个性,使自己逐渐地变成了一个滑稽的异类。
无论做什么都行,只要能让他们发笑,这样一来,即使我处于他们所说的那种“生活”之外,也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了。总而言之,自己决不能碍他们的眼。我是“无”、是“风”、是“空”,这样的念头日甚一日,我用滑稽的表演来逗家人发笑,就连比家人更费解、更可怕的男佣和女佣们,我也不遗余力地逗他们开心。
《乔布斯》读后感篇4
大学对书法等艺术课很感兴趣的乔布斯对于工业设计很喜爱,很敏感,过程就是奖励。从81年起,其开始参加在阿斯彭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国际设计大会。其接触到了包豪斯运动干净、实用的设计理念。包豪斯拥护的现代主义国际风格是追求简约,同时具有表现精神。通过运用干净的线条和形式来强调合理性及功能性一个敢于将自己真实的一面暴露给世人看的人,注定是不平凡值得钦佩的,而当作者在写的时候又不愿意自己去看怕看到这些朋友同事竞争者的评论而生气,这样的乔布斯没有苹果创始人的光环,他是个普通人,一个像是知道自己有错却又不想面对的孩子。
什么样的人能够只拿1美元的年薪不顾自己的身体一心想要重新振作自己的孩子?什么样的人即使在饱受病魔折磨的时候还是不屈不挠地要参与工作?什么样的人能够同时涉足动画和高科技并且让他们改变世界?所以乔布斯是一个奇迹,不仅仅是他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更多的是因为他对苹果的热爱,对皮克斯的热爱,即使是被人讨厌还是要说实话,即使是被人误解还是要坚持自己的观点,他的精神就是苹果精神,追求绝对的完美,创作最好的产品而不是最多的利润,对消费者从一而终的负责,对科技和艺术永远的激情,这样的乔布斯,这样的苹果企业,是永远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他会有遇到不想面对的问题逃避看不见的时候,会有明知道是错误的却固执己见的时候,会有当竞争者盗窃他的想法痛哭的时候,会有当事情没按着他的计划走而骂人的时候,他不是循规蹈矩的人,缺乏同情心,对人忽冷忽热,尖酸刻薄,但是这些缺点并不能阻止他作为一个伟人被人铭记,反而因为这样一个乔布斯而觉得真实。看着他的传记,我越发觉得能够使用这些苹果产品是多么骄傲的事情,每件产品每个完美的正面侧面,都是工作人员和他本人推翻了无数个方案无数次制作得来的,每个装饰每个图标,都是淘汰了无数计划而得来的,给用户最简单的东西,提供最全面的服务,看了这本书后深切感受到。
从最开始出现ipod,完全对苹果没有印象仅仅只是觉得世界上居然有这样漂亮的东西而羡慕,到拥有第一个nano,苹果就这样影响着我和身边的人的生活,我还记得第一次拆开nano包装时感觉到的惊艳,第一次发现一个mp3里面居然能够存储1000首歌的惊讶,第一次使用itune发现居然有音乐播放器是通过软件管理的···苹果给我的惊讶太多了,每次一收到苹果的产品,就会觉得是件很自豪很让人羡慕的事情,从开始我并不喜欢触屏一直不愿意换手机到现在天天盼着4s快点到大陆,从开始我觉得普通mp3好用到后来完全离不开nano,从一开始觉得电脑应该是方方正正的到拿到mac air时才发现电脑也可以是艺术品,苹果展现出来的不只是产品,它的理念,创新精神,艺术观念,每一个方面都可以勾勒出乔布斯的个性,使用热爱一种产品就应该从了解产品背景开始,我现在觉得了。
不是做消费者想要的产品,而是做他们想不到却又需要的'产品,没有nano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mp3可以存储1000首歌还这么小巧漂亮,没有iphone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手机居然可以提供手机一样的服务,没有mac的时候,无法想像和上网本一样体积的电脑居然是如假包换的电脑,没有pad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平板可以变成功能强大的电脑。乔布斯不断的给消费者惊喜,不断改变着这个世界,让人们愿意在一个产品发布之前几个月就开始狂热的期待猜测,让消费者愿意为了一个产品在专卖店彻夜守候,让使用者觉得手上握着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产品,乔布斯让苹果成为一个巨大的话题,一种生活方式,一个群体。
刚刚把书给queen的时候,再三嘱咐看完一定要给我,我觉得好书的魅力在于能够让人百读不厌,我觉得优秀的人的魅力在于他可以影响别人。而乔布斯,影响的是全世界。
《乔布斯》读后感篇5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乔布斯传》,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一个伟大的、不懈努力 追求梦想、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史蒂夫。乔布斯。
是他创造了 改变世界的第三个苹果ipod、ipad、 iphone——革命性的小型电脑。他非常想改变世界的那种奋发心情不断鼓舞着他,让他在苹果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
乔布斯是一个永不放弃的人,最初的苹果电脑ah air8800,是一台非常失败的电脑,没有屏幕,只有一个铁箱子和一些按钮,ah air8800程序输出全要靠前面扮的开关和指示灯来实现,而且操作起来非常麻烦,但乔布斯没有放弃,继续创造了apple1、appleii、appleiii。乔布斯就是比别人多坚持一些比别人狂热几分,比别人的热情多很多,这大概就是他成功的法宝。
接下来的几年里,苹果电脑的价格比谷歌 、ibm和微软 高出很多,这一切多是因为乔帮主,在他眼里电子产品分为两类,一类是伟大的一类是垃圾,乔布斯是一个特别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人,他的员工都说:我们的老板是从 地狱里来的人,是魔鬼的化身。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这种近乎极端的个性成就了今天的苹果公司,拥有了一次瑰丽的生命传奇。
《乔布斯》读后感篇6
?乔布斯传》读后感 李佳琳 说到乔布斯,大家都会想到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这个标志随处可见,满街都是捧着ipad 玩“愤怒的小鸟”,手上拿着iphone 漫游互联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 音乐的年轻人?? 或许你会羡慕他的成功和财富,或许你只会看到他的成果,但我们更应该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他今天的成就,是凭着自己创造的,在这一路,他固执、他不惧怕失败、他坚持自我、他善于吸引和聚焦人才、他富有说服力??他凭着自己独特的思想与汗水,造就了辉煌的他。
死亡,这个词听上去和可怕,又感觉离自己很遥远,而乔布斯呢?不仅不畏惧,还与病魔做斗争,在患病期间仍然做自己的工作,没错他爱他的这份工作,他可以为了自己所爱的付出自己的生命,当他像个疯子一样投入在工作中时,一切对于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我是多么的羡慕他啊!不仅羡慕他的成就与财富,跟羡慕他能每天与自己所喜欢的东西打交道,甚至献身于自己所热爱的之中去,我也多么希望能像他一样,但我不求能拥有与他一样的辉煌成就,只求像他那样的固执。放弃在哈佛学习,去走一条不寻常的路,虽然那样很累,但也值得。
爸爸妈妈看着在学习中无精打采的我,提不起精神的我,也总会问我:“你到底喜欢什么,你在什么中有兴趣,能坚持下来,在从中又能获得无穷的快乐呢? 是啊!——我到底喜欢什么呢?什么又能够吸引我,让我沉醉之中呢?就像我小学时玩的最好朋友一样,她爱画画,不仅上课画;甚至有时能为了画画一宿不睡,我真的好想为一件事疯狂、
痴迷。我对每件事都是三分的热情,我几乎每一样都学过,但真正坚持下来的又有几样呢? 不,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为一样东西痴迷的,我只是还在寻找,我不愿意天天活在不情愿与被动中。
《乔布斯》读后感篇7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名人,但能影响改变世界的人屈指可数。
那些疯狂到足以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这是在书中一开始就给我能呈现的一句话,我想这句话开形容乔布斯再合适不过了
谈到乔布斯,大家想到的是个什么形象,人生赢家?还是商业成功人士or只是苹果公司的ceo而已?其实乔布斯远比我们想的要强大
书中开始写了他童年,他童年和我们任何人没有什么不同,调皮捣蛋。但也天资聪颖。乔布斯童年时不幸也是幸运的,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抛弃,后被人领养,多次辍学,桀骜不驯。
他是个追求极致的人,也是充满个性和简单的人,乔布斯的一个过人之处是知道如何做到专注,就像很多人都懂一个道理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事实上很多公司也是这么做的,多品牌战略。
“决定不做什么跟做什么一样重要”他说,“对公司来说是这样,对产品来说也是这样”越简单的东西越接近真谛。他把一些东西砍掉后,一些工程师激动万分,因为他们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去努力了。所以在1997年苹果离破产不到九十天,1998年乔布斯重回苹果历时一年,把苹果从死亡边缘线又拉了回来。
史蒂芬。乔布斯犹如火山般的精彩人生和炙热的性格成就了一个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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